各相关平台、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平台的管理,准确掌握和全面梳理平台2023年运行发展情况,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安排和计划,对我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进行2023年度总结考核工作,请相关单位及时按要求报送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考核平台范围:学校在建自科类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市级科研平台、挂靠学院(机构)校设科研机构。(详见附件1)
二、考核形式
1.部分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基础上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汇报考核。
2.未纳入现场考核安排的其他省级科研平台进行工作报告考核。
3.市级科研平台、挂靠学院(机构)校设科研机构类科研平台由所在学院(机构)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政府批建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办法的通知》(江校科[2023]27号)文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所在学院(机构)于12月25日前将考核材料及结果报送至科学研究处。
三、注意事项
1.各平台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原则上应提交固定成员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活动等,未来发展计划应具体、可行、详尽。此次考核将作为学校后期支持导向的重要依据之一,现场考核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预计时间为12月中下旬)。
2.各省级及以上平台提交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模版)材料,如没有年度报告要求的平台请按附件中的模板提交材料。年度报告需平台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12月8日将纸质档(1份)报送至行政楼411,同时电子档发送至dyy@jhun.edu.cn。
联系人:窦莹莹 联系电话:027-84225411
附件:
1.参加2023年度考核评估科研平台名单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参考模板
3.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格式模板
4.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参考格式模板
5.市级(校设)平台年度工作总结参考格式模板
科研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