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邱小松发布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73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的通知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申报人在内陆开放型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全域公交一体化和公交优先发展、多方协同应急物流分级体系构建、车路协同创新应用等试点4个领域开展研究,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建议范围,推动培养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填补领域空白、解决行业重点难点或卡脖子问题的理论或实践创新成果,国家级、省部级等重大科技奖项或荣誉,国家或国际标准,国家发明专利,行业或地方标准、技术指南、工艺工法、创新模式,省级及以上推广目录、推广应用实例等6类技术性成果产出。设立重点项目2项,每项100万元,设立一般项目10项,每项20万元,总经费4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第一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在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学(协)会,并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鼓励以上类型单位联合申报。

2.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4.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为立项后,执行期一般为2年,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项目立项后,由申报单位形成该项目的《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与申报书一致,不得调整。

5.严格项目总经费预算。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总经费不得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金额挂钩。

6.严格项目形式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本申报通知要求,或不按要求签字盖章,或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内容的项目,一律不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通知及附件,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并提交申报材料。

7.严格项目申报纪律要求。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立项审查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预先制定的规则执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项目立项审查工作。

8.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9.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项目编号2023-X-X)”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Wuhan Pilot construction of a strong Transportation Coun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Joint Research Projectsgrant NO. 2023-X-X)”。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书填写。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提交申报资料。将《项目申报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231119日前将纸质版5份交到科研处411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文件连同其他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材料(PDF格式)同步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咨询。与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指南有关的问题,请联系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处,电话027-68820057

、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爽  何 芳

联系电话:027-84225411

电子邮箱:mas969@jhun.edu.cn


科学研究处      

20231110日    

1. 2023年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申报指南.doc

2. 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