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鄂教科函〔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
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新需求,研究方向面向自然科学领域;二是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学风端正;四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尤其是结合"双百"科技赋能工程与对口县市区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优先予以立项。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人才项目。选题应面向解决产业一线技术需求或聚焦新兴交叉学科领域探索研究,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
2.重点项目。选题应重点面向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未来产业和新兴交叉学科创新需求,研究目标明确,创新性强,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
3.指导性项目。选题主要面向应用研发、校企合作和成果转化方向,经费自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5年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执行期限均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内容包括前沿交叉研究、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转化等,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团队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5.创新团队项目执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二、申报指标
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及创新团队均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指标单独下达。
请相关单位须严格把关,组织院内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平台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科研项目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的要求进行评分并填写意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创新团队的评选按照“总量控制,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工作纪律。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加强项目审查。各单位应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同一类别项目已申请立项的不能重复申报,人文社科、艺术类和管理类等类别项目不能参与申报。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防止非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杜绝重复申报行为。
3.推动“人工智能+科研”行动。各单位要主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组织科研人员学好用好各类人工智能工具,探索人工智能与各领域研究的协同创新。
4.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省教育厅将依托“云平台”,开展从项目申报到结题验收的全流程网上信息化管理,各高校要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各高校可运用"云平台"开展项目线上评审。
5.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6.重点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均需自筹经费,申请经费与自筹经费(项目负责人个人所有课题结余经费、校级课题可支配经费、横向课题可支配经费、科研启动费可支配经费等,或本人可支配的学科建设费等)比例为1:1。
五、材料报送
1.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将申报纸质材料报所在学院(部、研究院)。请相关学院(部、研究院)对申报者资格和项目材料严格把关,组织评审,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并于1月13日上午11:30前将纸质档申报书、专家评审打分表(三份,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项目汇总表、自筹经费来源证明、伦理证明(不涉及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集中报科学研究处411办公室,电子档请发至指定邮箱。
2.学校根据学院(部、研究院)报送的材料,组织评审并公示。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推荐并取消该依托单位申报指标。
3.1月25日前,通过学校评审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需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s://ust.e21.cn/public/noticeIndex)完成完成网上申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学校公章由科学研究处统一申请办理。
六、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 爽 邱小松
联系电话:027-84225411 027-84217577
电子邮箱:mas969@jhun.edu.cn
科学研究处
2026年1月5日
附件3.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