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集中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系和申请人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申请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请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特别是“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有关内容。
2.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管理员申请开户),下载对应项目类型的最新撰写提纲并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3. 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3月1日16:00前在ISIS系统中首次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并按附件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请的有关说明》的时间完成修改、定稿、提交。依托单位(学院、研究院、附院)3月14日16:00前完成终审。未按时提交、未通过依托单位审核的申请书不予上报。
4. 有关申请的详细说明,请查阅附件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请的有关说明》。
5. ISIS系统操作说明,请查阅附件4《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
6. 涉及科学伦理的项目,请务必在3月6日16:00前提交伦理审查材料。
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 | 服务单位 | 联系方式 |
何 芳 | 生命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研究院、体育学院、附属医院 | 027-84225411 |
刘 昊 | 医学部、光电材料与技术学院、环境与健康学院、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 | 027-84225411 |
咨询服务qq群号:187249902
附件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请的有关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