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邱小松发布时间:2022-05-10浏览次数:1692



相关学院、平台: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申报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427/4892.html)。为组织实施好重点专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专项均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申报通知、评审过程、立项公示等通过该平台查询。

2.各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和管辖关系选择推荐单位,如选择“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将由省科技厅高新处对高新领域重点专项进行推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需尽快将材料提交至当地科技局或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省科技厅负责对审核通过后的项目进行推荐。

3.各学院、省级及以上平台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汇总(原则各单位不超过1项),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62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材料递交工作。纸质档(项目汇总表)请递交至科学研究处411办公室

联系人:窦莹莹  何芳     联系电话:84225411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另转发科技厅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要求:

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和人才类项目)。在本年度已申报2项及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应根据科研团队实力和科研条件保障能力,集中优势力量选择1项,并向项目主管处室说明情况,同时,其他类项目申请主动撤回。

各推荐单位和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科研力量,形成优势团队,制定合理研究方案,不得简单拆分团队,分散力量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多次推荐同一负责人申报2022年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相近的项目重复、多头申报。

省科技厅将对以上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规定要求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科学研究处

20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