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窦莹莹发布时间:2020-01-10浏览次数:2551

各有关学院、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经发布(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近期将在国家基金委网站发布)、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

一、注意事项

1.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21年1月—202*年12月。

3.博士、高级职称的教师,应该积极申报。

4.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名称要与公章一致。

5.申请时须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系统中版本号一致。申请者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书内所有签名部分都必须是本人签字。

6.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时间安排

1.2月18日(周二),各有关单位集中报送申请材料定稿。

2.3月9日(周一)下午4点前,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稿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暂不要打印,待到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再打印正式申请书)。

3.3月14日下午4点前,打印纸质申请书正式版并由各单位汇总后交科研处,包括1份纸质申请书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书已签字、合作单位已盖章件)。同时提交申请人江汉大学项目信息确认书签字原件1份。

申请书正式版请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独一页),左边两颗钉装订,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均为原件。

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严格遵守学校时间安排,按时提交申报有关材料,以免影响申报工作。

联系人:胡小蓓 杜鹃

电话:84225407 84238329

江汉大学项目信息确认书.doc

科研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