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是科协组织发挥联系服务海外科技人才桥梁纽带职责,促进海内外科技交流合作,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助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服务海外科技人才回国(来鄂)发展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湖北省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高质量发展,省科协启动2024年湖北省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相关产业园区、科技组织、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一)在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建立服务海外科技人才的管理机构,拥有服务场地100平米以上,配备专职人员,提供稳定的工作运行经费,具备服务海外科技人才相应的保障体系;
(三)具有稳定畅通联系海外科技人才和海外机构的渠道,能够持续开展人才举荐、学术交流、研发合作、企业孵化、成果推介、创业投资等活动;
(四)所在城市、园区或单位具备吸引和服务海外科技人才的政策保障;
(五)设有服务回国(来鄂)海外科技人才专项经费,长期联系服务的回国(来鄂)海外科技人才应达到10人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湖北省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申报表;
2.地方政府支持函;
3.建设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4.联系的海外科技团体、高层次科技人才情况及合作关系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科协提出申请;(县<市、区>申报单位经所在地科协审核后,向
市、州科协提出申请)
2.市、州科协及省科协所属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对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正式行文报省科协;
3.省科协国际部将申报材料转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武汉)预审通过后,办理工作站认定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鼓励市、州科协及省科协所属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搭建海智工作平台,积极新建湖北省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
(二)本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截止时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9月30日。请市、州科协及省科协所属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地方政府支持函可单附)寄送至省科协国际部,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浩,027-84217577
(二)政策咨询
省科协国际部 王蕾;027-87896085
江汉大学科协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