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邱小松发布时间:2024-01-11浏览次数:640

各相关单位:

  为广泛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反映湖北科技发展成就,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湖北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遴选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被推荐为十大科技进展: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

  2.在技术研发或重大工程中,作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创新或改进,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3.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或者生态效益的;

  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

  被推荐的候选进展应在2023年度整年内取得,在湖北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

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二、遴选渠道及名额

  省科协所属全省学会和省属高校科协。每家推荐1项。省科协综合推荐情况,征求相关院士意见,组织专

家评审,遴选发布十项科技进展。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由《2023年度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组成。《推荐

表》是遴选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以及做出的重要贡

献;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成果应用等相关实质性证明。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

规范名称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严守学术诚信。被推荐科技进展主要完成人,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校内提交时间

  请有意向的老师于2024年1月17日前将《推荐表》和佐证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027-84217577

  电子档材料发送至:2248899178@qq.com

  纸质档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9办公室


  附件:1.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

江汉大学科协

2024年1月11日


  附件1: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