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受理2023年下半年社科类厅局级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邱小松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次数:12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汉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江校科〔202125号)和学校科研管理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23半年社科类厅局级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完成结题要求的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期限均不得超过5年);2018年立项的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该项目为限期结题,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将视为撤项

二、结题方式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采用线下结题方式。

三、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进入科研处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下点击“项目结题材料”,下载结题材料模板,按要求整理项目结题材料及相关附件,将电子档打包提交至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秘书。

2、项目依托单位初审。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秘书对照项目申请书(任务书),认真审核项目结题材料,初审通过后提交电子档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依托单位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科研处复审。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告知项目依托单位补充完善结题资料。项目负责人修改后提交至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再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科研处。

4、提交最终版结题材料。科研处通知项目依托单位复审合格后,项目依托单位提交最终版纸质档和电子档结题材料。采用线上结题方式的项目还须在线上系统内提交结题材料。

四、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依托单位于20231215日前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档提交至科研处。收到复审合格通知后,请项目依托单位将最终版结题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科研处。

五、其他事项

(一)结题材料由项目依托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结题材料。

)纸质档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11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kycsm411@jhun.edu.cn

社科结题资料联系人:盛茂          联系电话:84225407


科研处         

20231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