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转发《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者:张伟发布时间:2026-10-2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本专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每项资助80万元,立项后按重大项目管理,旨在深化文化遗产多重价值研究阐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16日至11月22日17时开放(要求11月20日10时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申请人须按照《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6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1名负责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申请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同时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纸质材料方面,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须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版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校内时间节点

请各申报学院和个人务必于 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完成网络申报系统的信息填写与提交工作,并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411室)。逾期不再受理。

国家层面网络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11月22日17时,校内截止时间严格设定为11月20日上午10:00,是为材料审核、形式审查和汇总报送预留必要时间,请申报人切勿以国家系统关闭时间为准而延误校内报送。

三、精准服务对接要求

本专项对申请人资格有明确要求: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研究资质,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研究团队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为确保申报质量,申报学院和个人应提前联系校科研处,以便科研处根据选题方向、申请人资格条件和申报进展安排专人对接,提供资格预审、形式审查、材料打磨和填报指导等精准服务。建议申报人在正式填写《申请书》前或拟提交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与科研处沟通,预留充分的审核和修改时间。

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科研人员,重点动员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相关学科领域有研究基础的教师积极申报,并按照上述时间节点组织好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报送工作。

附件:《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s://www.nopss.gov.cn/n1/2026/1020/c431029-40818334.html)

江汉大学科研处
2026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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