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转发“关于征集武汉市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发布者:李萌发布时间:2026-05-25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市推广应用,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市科技创新局决定编制《2026年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包括低碳零碳负碳、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农业施肥施药及水产畜禽养殖等导致的污染控制与利用、环境监测以及其他(噪音污染与防治、物理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新污染物治理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

2. 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可行、风险可控;

3. 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经第三方监测或检验;

4. 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5.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技术转化推广应用。 

(二)申报技术须达到上述基本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2024年以来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2. 2024年以来获国家、省科技成果奖励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3. 申报单位自主研发且2024年以来已在工程中转化应用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已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相关技术指导目录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武汉市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征集表》,文字简洁精练、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并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于72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

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武汉市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征集表》一式三份,征集表电子档一份。

联系人:夏俊楠 窦莹莹

联系电话: 027-84225411

电子邮箱:  xjn@jhun.edu.cn



附件: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征集表

附件: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征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