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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4浏览:11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武汉市教育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群众性教育科学服务,积极推动新时代武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11月起,组织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先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2025年度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二)在研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市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请。湖北省及以上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同一个选题、同一个单位,只能一个课题组申报。

二、课题申报

(一)2025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80项,一般课题160项,专项课题20“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类10项,“数字赋能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类10项)。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3-5年,专项课题研究一般为2-3年。

(二)申请人根据2025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自选课题名称,也可自拟研究课题申报(申报专项课题项目须从专项指南中选择)。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附件2)。

(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同时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文本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各区、高校、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至市教科规划办市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五)报送资料要求:(1)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3份,申报汇总表1份。(2)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需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一个申请人建一个文件夹),申报汇总表

六)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12月4日(周四)下午16点,逾期不候。电子版发邮箱。

本课题为市级指导性项目,课题结题后学校拨付配套研究经费。本项目为限项申报,每个学院申报课题限推荐1项,教育学院限推荐4项(其中专项课题2项),科研处择优推市教科院评审。

 

咨询电话:027-84225407;

联系人:盛茂;

电子邮箱:kycsm411@jhun.edu.cn;

地址:学校行政楼411办公室。

 

附件: 1.2025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2025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分配表

3.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5.2025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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