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结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项目审计要求,启动第二批到期横向科研项目清理工作。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题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与范围
本次重点清理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到期未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见附件清单,单独下发至各单位)。
二、核对与签收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转达至相关项目负责人,确保负责人知晓通知精神并核对项目信息无误,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江汉大学第二批清理到期横向科研项目清单(通知签收单)》(需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交至科研处。
三、结题手续办理
请各单位组织好到期项目结题工作,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结题手续,并集中向科研处报送结题报告表一式一份,完成备案。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延期项目:如委托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合作意愿,经原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作内容(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补充协议需在2025年5月30日前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完成变更手续;
2. 终止项目:如研发失败或因故要终止的,负责人根据项目到账经费填写《江汉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终止报告表》,并提交该项目前期研究过程材料(主要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终止理由、经费使用报表等)按以下方式结项:
到账经费在25万元以下的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或50万元以下的自然与技术科学类项目由学院行政办公会(学术分委员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形成结项意见。各单位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结项,并集中向科研处报送终止报告表一式一份,完成备案。
到账经费在25万元及以上的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或50万元及以上的自然与技术科学类项目,相关材料按项装袋,集中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由科学研究处组织3至5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听取研发团队汇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结项意见。
五、未按时结题的处理
对于2025年5月30日前没有完成结题、延期或终止手续的项目,科研处将会同财务处冻结该项目经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对于2023年及以前到期的项目,科研处将分批陆续开展清理,请提醒项目负责人自查并尽快结题。
联系人:胡小蓓、谭昕
电话:84225407、84238329
科研处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1.江汉大学第二批清理到期横向科研项目清单(通知签收单)
2.江汉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表
3.江汉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终止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