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市属高校产教融合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张伟发布时间:2024-09-21浏览次数:4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479号)要求和2024年市教育局工作要点安排,决定开展市属高校产教融合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教融合项目

1.服务地方发展需求。支持围绕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智能建造、商贸物流、绿色环保、文化旅游等支柱产业与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相关成果,激发高校服务地方发展的活力和功能。

2.项目转化前景明朗。能够在产业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推广,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项目研究成果可包括成果鉴定、专利申请、论文发表、校企合作情况等材料,并应与产业实际紧密结合,经济效益可预期。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需为推荐单位在职科研人员,不得有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并与企业具备前期合作基础。同时,该项目需支持在校学生参与研究。

 (二)项目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教育局产学研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院系(研究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含教育局批准经费和课题组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项目负责人个人所有课题结余经费、校级课题可支配经费、横向课题可支配经费、科研启动费可支配经费等,或本人可支配的学科建设费等)不少于5万元。

 (四)该类项目学校不再另行配套经费。

 (五)项目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2-3年内完成。

 三、申报流程

 本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部、研究院)限推荐2项。

 (一)申请人下载项目申报书,按模板要求填写申报书。

 (二)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档、纸质档各1份,纸质档至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档发邮箱zhangwei_kyc@jhun.edu.cn提交时间:202410231630前,逾期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1份(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3.自筹经费来源证明1份(含个人项目经费明细表、学科建设经费个人支配证明等)。

 (三)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张  伟  窦莹莹

 联系方式:027-84217577  027-84225411


 科学研究处     

2024920    


附件2-市属高校产教融合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自筹经费来源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