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申报2024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邱小松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协系统民间科技交流主渠道作用,组织和动员地方科协及省科协所属学术团体积极参与海智计划,更好地服务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海智力量,2024年湖北省科协继续实施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海智专家荆楚行专项。申报单位围绕地方产业需求,组建海智专家服务团,搭建集人才招引、咨询服务、科研对接、技术转移、国际交流为一体的人才对接平台,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集聚海外智力和创新成果服务当地产业科技创新。

  (二)海智学术交流专项。申报单位围绕学科发展与科技需求,邀请海外院士专家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论坛、峰会等活动(含港澳台及双边、多边学术活动,一带一路国际科技人文交流合作活动等)。

  (三)海智项目路演(竞赛)及海外人才交流专项。申报单位针对产业园区、企业、研发机构等招才引智需求,对接海外科技团体、海外创新驿站等,组织开展路演推介、对接洽谈交流,引荐海外人才项目创新创业,推动项目落地。

  二、项目资助额度及履行期限

  (一)资助额度

  项目为部分资助,资助项目数量14个,其中:海智专家荆楚行专项4个,每个资助5万元;海智学术交流专项2个,每个资助5万元;海智项目路演(竞赛)及海外人才交流专项8个,每个资助3万元。

  (二)履行期限

  资助项目须于202411月底前完成。

  三、项目申报

  (一)申请单位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企业、院所科协可申报项目(一)、(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已获得省科协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往年资助或委托项目的。

  四、项目确定流程

  (一)遴选推荐。各申报单位对照项目设置内容,遴选推荐优秀海智项目,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专家评审。省科协国际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审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科协党组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签订资助合同。

  五、经费拨付与使用要求

  (一)入选单位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10日内,须与省科协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拨付。

  (二)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原则上禁止以拨代支

  六、绩效评估

  (一)省科协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

  七、申报方式及期限

  请申报单位于202441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五份)报送省科协国际部。

  江汉大学联系人:王浩,电话:027-84217577,邮箱:2248899178@qq.com

         省科协联系人:王蕾;电话:027-87896085


  附件:湖北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江汉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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