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科研处已将往年线下结题信息统一录入系统,并于4月底完成相关功能完善与测试,自5月7日起正式启用横向项目全过程线上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结题工作有序推进,现启动第三批到期横向科研项目清理工作。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题,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类别与范围
本次重点清理2025年到期未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见附件清单,单独下发至各单位)。
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好到期项目结题工作,于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结题手续,并在科研系统完成备案。
请将完成情况在清单内注明并将电子版同期发送至科研处。
特殊情况处理
1. 项目延期:如委托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合作意愿,经原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延期(原则上2025年5月1日以前到期的项目不得延期),需在2026年5月22日前在科研系统提交《江汉大学横向项目延期申请表》完成变更申请;
2. 评审结项:如研发失败或因故要终止的,或者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原委托单位无法出具结题证明的,负责人填写《江汉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终止报告表》或者《江汉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表》,并提交该项目前期研究过程材料(主要包括研究报告、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终止理由或者委托方无法出具结题证明原因、经费决算等),由学院行政办公会(学术分委员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形成结项意见,于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结项手续,并在科研系统完成备案。
科研处将对到账经费在25万元以上的社科类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自科类项目的评审材料进行抽查。
未按时结题的处理
对于2026年5月22日前没有完成结题、延期或终止手续的项目,科研处将会同财务处冻结该项目经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做好后续项目归档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胡小蓓、 任泽
电话:84225407、 84225411
科研处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