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市科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第二批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现开展2025年度武汉市第二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未来产业创新项目
二、支持重点
支持围绕武汉市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技术前沿性、颠覆性、未来性和关键性,突出自主创新和产业带动,原则上预期能形成产品化、场景化的标志性成果,有效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指南方向详见附件1。
三、实施周期和支持额度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一)技术创新项目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50万元-8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与市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
(二)未来产业创新项目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80万元-10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自筹配套经费。
四、支持对象和申报要求
武汉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鼓励采取产学研协同创新方式开展。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企业应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是我市研发型企业信息库在库企业或上年度相关经营与科创活动指标符合下表中的任一种情况。

未来产业创新项目申报企业需主要从事未来产业领域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对上年度以来新成立的企业,由高校院所团队创办的,其在高校院所上一年度在该领域所发生的研发投入可并入新成立的企业计算;由企业母公司将相关业务剥离新成立的,其母公司上一年度在该领域发生的研发投入可并入新成立的企业计算。
2.项目合作单位(如有,含牵头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武汉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市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以社保关系为准),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三)考核指标要求
考核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原则上应包括拟攻克技术、拟解决问题、拟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新装置、新系统、新品种等)及其应用场景,并结合实际提出知识产权指标、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项目材料
(一)《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附件2、3)
(二)附件清单
1.除高校院所、医疗事业单位外的创新主体还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纸质材料,财务审计报告中,应包含研发投入内容。对未来产业创新项目,申报企业成立不满一年,若合并计算该团队上年度在高校院所发生的该领域的研发投入,需提供高校院所盖章证明。
2.与申报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材料。
3.合作协议(如有其他合作单位,须提供。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4.按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
3.以PDF格式上传的《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内容一致。
4.项目立项后,需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4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从申报系统导出打印,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5.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额度低于申请经费时,差额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配套解决。
六、申报限制
(一)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已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对于在以上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以及继承与发展关系。
(四)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高校限制至二级学院,由高校负责审查)不得申报。
(五)同一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已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已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七、申报流程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根据市局规定要求和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
(一)申请人按模板要求填写申报书等材料。
(二)各单位择优推荐,并对申报人资格和项目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2025年11月3日16:00前,各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及项目汇总表(附件4,需盖章)报送至科学研究处(如有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电子版请发至邮箱mas969@jhun.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四)经学校评审推荐申报的项目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系统填报:
方式一: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www.whwct.com)
1.登录系统: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进入项目申报模块。
2.在线填写:通过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后,选择“产业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未来产业创新项目-第二批”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方式二:市科创局官网(kjj.wuhan.gov.cn)
1.登录系统:登录市科创局官网,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通过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后,选择“2025年度项目—产业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未来产业创新项目-第二批”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五)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麻 爽 邱小松 :027-84225411 027-84217577
(二)武汉市科创局咨询电话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项目中心 85870766
项目指南咨询:
指南1-9,10-13咨询电话:65692243
指南14-23咨询电话:65692130
指南24-26咨询电话:65692130
指南27-29咨询电话:65692221
指南30-33咨询电话:65692204
指南34-36咨询电话:65692248
指南37-43咨询电话:65692219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2.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技术创新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