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征集的通知

发布者:邱小松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474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征集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现开展2024年度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的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包括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征集重点方向涵盖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三个领域,共计25个专项,重点方向见附件1

、征集要求

(一)单位填报条件

1.项目建议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建有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创新平台,单位注册时间为202311日前。2019年以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未通过、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得填报新项目。

2.优先支持企业填报项目建议。为支持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本次征集主要面向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单位。企业研发投入需满足以下条件: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或研发费用≥800万元;500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4%或研发费用≥4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5%且研发费用≥50万元。销售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以企业提供的近三年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三年最高值为准。

3.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重点研发项目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3个;建议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湖北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省级财政资金。

4.强化自筹经费投入占比。项目建议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以企业牵头填报的,项目自筹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不低于60%。

(二)负责人填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641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591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人才类、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填报。

2.优先面向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征集项目建议,支持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青年科技人才年龄要求:男性应为19861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411日以后出生。

(三)限项规定

1.立项数量与企业规模挂钩。2023年销售收入5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本年度可同时填报或承担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23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本年度可同时填报或承担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仅可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人才类、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本通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前,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项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四)资助额度及实施期限

1.重大科技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500万元-1000万元,重点研发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100万元-200万元,项目申报类别不得变更。各学院(部、研究院)要严格遵循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编制,据实填报。

2.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五)其他事项

1.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项目单位应吸纳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参与项目科研管理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

2.支持开展科普活动。项目团队应开展与科研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科普活动,相关经费可在项目预算中列支。

3.项目建议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不得填报涉密项目建议。

、征集程序

(一)项目建议负责人下载《专家(协会)推荐意见表》(附件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湖北省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书(江汉大学模板)》(附件4)等附件材料,按要求填写建议书。

(二)同行专家推荐。项目建议书须有2名正高以上同行专家或1家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进行推荐,并提供具体推荐意见。

(三)学院(部、研究院)推荐。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各学院(部、研究院)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20244251600以学院(部、研究院)为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到科研处411办公室:(1)《2024年度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推荐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2)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书(1份,活页建议书、无需装订);(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1份);(4)《专家(协会)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完整且专家/协会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送至mas969@jhun.edu.cn邮箱,逾期及无学院(部、研究院)盖章签字推荐的项目建议将不予受理

(四)各学院推荐截止后,由科研处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再通知拟推荐项目建议人进行在线申报,申报网址:“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pmshb/home.html),操作指南见附件7

(五)项目建议人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附件3)、项目建议书封面(盖章)、编写提纲、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以及相关申报材料。

(六)用印办理。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建议由科研处统一办理用印。

(七)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44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要求

(一)学院(部、研究院)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组织工作顺利推进。

(二)项目建议学院(部、研究院)务必认真、准确填写项目建议书内容,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将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爽  何 芳027-84225411

(二)政策咨询

1.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黄纯,02787135857

2.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孔祥鹏,02787135817

3.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苏历华,02787135805

4.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李斗林,02787135835

5.网上填报技术咨询:俞科扬,02787135733


科学研究处     

202448日    


        附件1. 技术创新计划支持重点方向.doc

        附件2. 专家(协会)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湖北省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书(江汉大学模板).doc

        附件5. 建议人应在系统里提交的申报材料.docx

        附件6. 2024年度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7. 2024年度省级技术创新计划管理操作指引.pdf